广西首个医药领域RCEP经核准出口商

2月18日,经南宁海关审核确认,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广西首家通过“经核准出口商”资格认定的医药企业。

2月20日,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一批出口到新西兰价值14.8万美元药品出具首份出口商原产地声明。

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、马来西亚等RCEP成员国有贸易往来。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出口青蒿琥酯——一种被称为“疟疾克星”的抗疟疾药物,成为世界卫生组织(WHO)、全球基金(TGF)、疟疾风险基金(MMV)等世界性组织的直接供应商,其注射用青蒿琥酯已帮助全球超过万重症疟疾患者重获健康。年该公司申领原产地证书金额约万元,通过“经核准出口商”资格认定后,公司凭借自主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即可享受RCEP优惠,有效提升了青蒿琥酯的通关效率,将更加快捷的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。

桂林海关关员了解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出口情况

为助力企业用好RCEP“经核准出口商”制度,南宁海关及隶属桂林海关积极培育本辖区符合条件的AEO高级认证企业,开辟RCEP服务专窗,结合相关政策宣讲,帮助企业深入了解RCEP各成员国降税清单产品范围和关税减让幅度,精准指导企业掌握RCEP“经核准出口商”条件、申请流程和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,帮助企业熟悉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,跟进指导其规范准确出具原产地声明。

南宁海关副关长梁小锋带队到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调研

“我们本身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,RCEP实施前期,桂林海关主动对接我们介绍RCEP‘经核准出口商’这个制度,了解到成为‘经核准出口商’后,我们可以凭借自行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在RCEP成员国享受进口关税减免,这将为公司节省大量的时间、人力成本,而且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生产和出货,真是太方便了!”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负责人申女士高兴地说。

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文学向桂林海关赠予锦旗

桂林海关关长彭程介绍,企业获得RCEP“经核准出口商”资格后,可以以更加灵活的姿态安排货物生产、出口,同时,医药企业也可以调整进口原料药采购市场享受RCEP关税减让,这对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、完善当地医药产业供应链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。

供稿单位:桂林海关本期编辑:刘启文、严京东审校编辑:李昀芳责任编辑:窦文杰南宁海关融媒体中心出品秀米投稿邮箱:nnhgrmtz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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