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一发展,还是中医吗

“中医”名称的出现,是“中医”自我意识的产物。如果人类就“一种”医学,就不会有“中医”这个概念。“西学东渐”之前,“西学”这个概念也没有。事实上,医学的确就“一种”,只是古代不同地域人类群体相互隔离,不同地域物产不同(医用植物、动物、矿物不同),并且诞生了不同的文化。因此治病救人、养生保健的方式方法产生了差异。这差异,不是像化学与物理、甚至几何与代数那样的,是解决不同问题的学科差异,而是解决相同问题不同“途径”的差异,因此逻辑上是不能分出科学学科的。也因此,“中医”这个概念,作为一种大众俗称可以,作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概念却是不恰当的。如果要把中华古老医学给个名称,则称为中国“传统医学”就相当合适。“中医”是人类医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产物,尽管这个阶段它在中国很发达,有极其丰富的成果积累,但依然处在一个比较“传统”的“阶段”,即处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的阶段。现代医学的发展,在现代科学框架内进行。青蒿素就是用“中药”原料开发出的“西药”——现代医药(“西药”对应于“中药”。没有“中药”,也就没有“西药”,都是“医药”)。“青蒿”这种植物是“中药材”——原料,葛洪的《肘后备急方》中的“青蒿一握,以水二升渍,绞取汁,尽服之”的“青蒿汁”是“中药”,然而屠呦呦老师团队开发的“青蒿素”却不是“中药”——尽管屠老师一再强调青蒿素是“中药”“开发成果”。像抗疟药奎宁,最早是由秘鲁金鸡纳树树皮(植物)提取开发的一样,并没有人将其归于“秘鲁药”。即使哪个国家或民族的“药典”中有记载,也不会把奎宁称为哪个国家或民族的“药”。医学医药以地域命名本身就不科学。不是科学,就没有前途,必将走进死胡同,除非这世界从此“不动”——停止,或者将其视为“不动”。但是医学医药科学是“动”的,是发展的。发展,就与时间相关。严苛一点说,“中医”几千年中,只是量的“积累”,并无实质性的“发展”或质的飞跃(《黄帝内经》标志着“中医”诞生,是伟大的创造,后世基本上都是在“落实”《黄帝内经》)!总体说,“中医”不仅名称不科学,而且其实质也不是科学的(只能说有科学成分)。“中医”主要是在“阴阳五行”等相应学说指引下的经验积累和总结。然而,不科学不等于没有效果,有效果不等于就是科学。否则,也不用开发青蒿素,或者说也就开发不出青蒿素了。效果不等于效率,也不等于科学。医疗临床中应用的“安慰剂”也有效果。当然,“中医药”不是“安慰剂”,但是现代一切医疗手段和医药的发展,都是既讲效果,也讲效率,也都已进入“西医”科学范畴。“中医”的“阴阳五行”学说是一种原始哲学,是传统“中医”指导思想,还没有到达科学层面。“中医”概念是一个以地域(或地域民族)命名的概念,像其他各民族医药一样,都是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。既然是“传统”,就是过去时。现代医药学的发展,已经“科学化”。而现代科学化的医药,已经不“传统”。这是很自然的。如果把根据传统药方药典以现代科学方法开发的药品,归于传统地域命名的属类,本质上是在偷梁换柱,也过于缺少胸怀。“中医药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瑰宝,但是无论怎样“好”和“丰富”,她仍然是“传统”的。除非不发展,要发展,就需要在现代医药科学框架内进行。如果现代医药科学框架对中国传统医药的更有效利用形成桎梏,则应该首先发展现代医药科学框架。“中医”并没有单独发展的理由。传统中国医学医药理论技术没有为“中医药”的发展,设计和开发出“进步”的空间。所有医药都是为人类治病(包括养生保健)的,不存在给不同人类治病的选项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首先把医药学概念体系放在逻辑学框架中整理和定位,可能更有必要。概念体系首先需要在逻辑上自洽,否则会产生学科分裂,甚至造成学科冲突和歧视。这对人类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进步并没有益处。-08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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