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荨麻疹最好的医院 http://m.39.net/pf/a_9159711.html
作者/64班书友Mike编辑/呈宜
逻辑,就是思维的规律,规则。逻辑,包括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(符号逻辑)。
而形式逻辑,分为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。
今天我分享的内容均在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的范围内。
虽然,我们大部分人只是看见逻辑这两个字,就隐约开始头痛。
但训练逻辑思维,的确能让人获益。
训练逻辑有什么用呢?最直接的作用就是,如果说话有逻辑,就能快速、简明的讲清楚事情,提升沟通的效率。
而更重要的作用是,能看清事物的本质。
最近有朋友和我说,他认识一个人想做体育培训的加盟生意,那人自己有一个体育培训机构,想往省内的其他城市做加盟。我说抽空聊聊。
学习过刘润老师的课程,我大概知道加盟生意的本质,是你有没有可复制的盈利模式。因为加盟商给你钱,购买的其实是你提供的盈利模式。如果还没找到这个可复制的内核,就贸然做加盟,大概率做不长久。
“花半秒钟就看透事物本质的人,和花一辈子都看不清的人,注定是截然不同的命运。”,看清事物的本质,就是看能清楚事物背后的逻辑关系。
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,要如何才能看清事物背后的逻辑关系。
—1—同一律同一律,是逻辑三大基本定律之一。
它要求人们自觉地保持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、判断(论题)的确定性。或者说,它要求人们的思维具有确定性。
在沟通中,如果我们无意识违背了同一律,就会“混淆概念”、“混淆论题”,把沟通变得鸡同鸭讲;如果有人故意违背同一律,就是在通过“偷换概念”、“偷换论题”,试图蒙蔽你。
比如:
“什么马住在海里?海马。”
这个看似是小幽默的一句话,就是在偷换概念。因为海马不属于马,但是里面把海马默认属于马。前后两个“马”不是同一个概念,所以是偷换概念。
比如:
学生说:“老师,你教的是没有用的东西!”,老师说:“我不允许你这样说自己!”在这个对话中,老师偷换了论题。因为学生的论题是“你教的内容没用”,而老师把论题偷换成“学生没用”。
但也存在因为我们对一些概念理解不清楚,而导致在表达上违背了同一律。
比如:
“七月天气真是热,古人说‘七月流火‘果然没错。”
这句话看起来没问题,甚至还让人感觉有点厉害。但其实,在表达上违背了同一律。
七月流火的意思是说,在农历七月天气转凉的时节,天刚要黑的时候,可以看见大火星从西方落下去。说的是天象,和气温没关系。
善意地反用逻辑,就是“幽默”;恶意地反用逻辑,就是“诡辩”。
经过训练遵守“同一律”,能让我们看清,谁在无意识的“混淆概念”、“混淆论题”,和谁在有意识的“偷换概念”、“偷换论题”。
—2—矛盾律矛盾律,也是逻辑三大基本定律之一,就是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,不可能都对,一定有个是假的。
这个概念相对好理解,但我们要注意的是,什么是“否定”?
我们直观的会认为,“好”的否定是“坏”。
但在逻辑上,好的否定应该是没有好。
没有好,可能是坏,也可能是介于好与坏之间的状态。训练遵守矛盾律,要训练识别:
1)自相矛盾的概念。
比如:
一个貌美如花的丑八怪。前后概念自相矛盾。
2)自相矛盾的判断。
比如:
今天月色真美,月明星稀,繁星点点。
3)悖论。
逻辑中,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自相矛盾,叫:悖论。
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,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,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。
比如:
“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”
听起来如雷贯耳,但是这句话说的也很绝对。
所以,这句话本身是不是“真理”呢?
比如:
祖父悖论。“如果你乘坐哆啦A梦的时光机,回到你爷爷奶奶相遇之前,杀死你的爷爷会发生什么?”。如果杀死了你的爷爷,那么你就从未诞生;如果你从未诞生,如何回到以前杀死你的爷爷?
—3—排中律排中律,就是两个自相矛盾的观点,一定有一个是对的,没有“都不对”这种中间状态。
比如:
这个瓶子里只有两种球,一种红色球,一种白色球。那么我拿一个球出来,不是红色就是白色。但我不能说,拿出来的这个球既不是白色,也不是红色。
排中律要求保持思想自身的明确性。一个思想如果被认为既不真又不假,就会令人难以理解、不知所云。
是生存,还是毁灭,这是一个没有“都不是”的中间状态的问题。因为两个观点,一定有一个是对的。
要怎么分辨哪个是对的呢?
根据“排中律”,既然两个自相矛盾的观点,一定有一个是对的,没有“都不对”这种中间状态,那我只要证明这两个观点中,有一个是错的,不就等于证明了另一个是对的了吗?这就是反证法,“排中律”最知名的运用。
一个逻辑严谨的反证法,有三个必不可少的步骤:
1)反设。
比如:
我要证明我现在是生存状态,可以反过来证明“我现在是毁灭状态”不成立。
2)归谬。
如果我现在是毁灭状态,那现实中的我就不存在。但我还存在,所以,“我现在是毁灭状态”不成立。
3)存真。
所以,我现在是生存状态。
但我们在遵循排中律的时候,也要注意不要犯“非黑即白”的谬误。在黑与白这两个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之外,还存在其他选择。
比如:
把家里的灯全打开,和全关掉,这两个选择中,我们可以不做选择。然后,打开需要用的那部分灯。
排中律,可以用于识别,和揭穿那些“模棱两不可”的骑墙者,提高思辨的能力,沟通的效率。
—4—三段论三段论,简单来说是一种,“大前提,小前提,结论”式的推理。
比如:
昆虫只有六只脚(大前提),蜘蛛有八只脚(小前提),所以蜘蛛不是昆虫(结论);鸵鸟属于鸟类(大前提),鸵鸟不会飞(小前提),所以一些鸟不会飞(结论)。
但生活中总有一些“神逻辑”。
比如:
“中国人说中文,我们是中国人,所以我们不要学外语。”,你听上去觉得不对,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。
想要让自己在沟通时候符合逻辑,同时也能“一眼识别诡辩”,我们就需要掌握三段论的五项基本原则:
1)四项错误
一个三段论中,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。有四个,就一定错了。比如,我可以说a是b,b是c,所以a是c;但不能说a是b,b是c,所以a是d。
2)中项不周延
什么是中项?回看这个例子:a是b,b是c,所以a是c。其中b就是联系大前提和小前提的中项。
中项周延,就是说b的概念必须是范围明确的。
比如:
“所有中国人”是周延的概念,但“部分中国人”就是不周延的概念,因为具体是指哪一部分中国人呢?没有具体圈定。
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三段论:
“老人不喜欢看外国电影,我爷爷是老人,所以我爷爷不喜欢看外国电影。”听着是有问题的,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,“老人”是联系大前提、小前提的中项,但是不周延。
因为这里的“老人”具体是说“所有的老人”,还是“部分区域的老人”、或者“年过80的老人呢”?所以犯了“中项不周延”的逻辑错误。我爷爷是老人,但不一定是,不喜欢看外国电影的那一部分老人。
3)大项扩大,小项扩大
大前提是“部分”,结论是“全部”,就是“大项扩大”;小前提是“部分”,结论是“全部”,就是“小项扩大”。
比如:
“法官都懂法律,张三不是法官,所以张三不懂法律。”这就是大项扩大。因为大前提中,法官只是所有懂法律的人里面,的一部分人。懂法律的人还有比如律师、检察官、法律系学生、公民等等。所以大前提只是“部分”,而结论则把张三划归为“所有不懂法律的人”中一员。那如果张三是个律师呢?
再看,“张三是xx大学毕业的,张三是精英,所以xx大学毕业的都是精英。”这是小项扩大。小前提里面,张三只是xx大学所有毕业生中的一个,小前提是“部分”,而结论是把所有xx大学的毕业生都划为“精英”。
所以结论不成立。
4)前提都为否,结论不必然
大前提和小前提,都是否定句,结论就是“不必然”的。比如,“大学不是用来谈恋爱的,大学不是用来打游戏的,所以大学是用来好好学习的。”,要得出最后的结论,不能用前面的大小前提推导出来。
5)前提有一否,结论必为否
大前提或者小前提中,只有一个是否定句,那么结论一定为否定句形式。比如,生物是有生命的,石头没有生命,所以石头不是生物。
最后,我们回过头来看一开始的那个例子:“中国人说中文,我们是中国人,所以我们不要学外语。”,你会发现,大前提+小前提,能推导出的结论其实是“所以我们说中文”,而不是“我们不要学外语”。
也就是说,这个例子首先违背了“同一律”,有人偷换了论题。前面的论题是“我们说的是什么语言”,后面的论题被偷换成“我们不要学什么”。
其次,在这个三段论中,有四个不同概念,中国人、我们、中文、外语。所以是犯了四项错误,逻辑推导不成立。
—5—归纳法经济学、管理学、心理学等等学科,都是“认知”。
而逻辑学,是获得这些“认知”的方法。逻辑学比所有这些学科都要底层,是一门硬知识。研究逻辑学,需要用到归纳法和演绎法。
归纳法,是一种从特殊,推出一般的方法。
但因为个别现象(也就是“特殊”)的数量很庞大,所以在完全穷尽之前,用归纳法推导出来的暂时只能叫“猜想”。
演绎法,正好相反,是从一般,推出特殊的方法。
之前分享的“三段论”,就是“演绎法”的最基本形式。我们熟知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善用演绎法。
归纳法从现象提炼出猜想,演绎法把猜想证明为定律。我们几乎所有的知识,都始于用归纳法建立的猜想,和再用“演绎法”严谨的证明。没有归纳法,就没有演绎法。我应该如何训练自己“归纳法”的能力呢?通过穆勒五法。
1)求同法
比如:
我们从很多个脱发的案例里发现,脱发的人都有雄性激素分泌过多的情况,于是求同归纳出猜想:雄性激素分泌过多导致脱发。然后研究证明,毛发与荷尔蒙有非常密切的关系,男性荷尔蒙会抑制头发的生长。通过演绎法证明了这个猜想,又称溢脂性脱发。
2)求异法
比如:
我不够严谨的举个例子,科学家用三组动物实验样本,进行抗疟药物的对照试验,一组使用青蒿提取物,另一组使用奎宁,第三组什么都不用。结果使用青蒿提取物的一组,有效抑制且杀死了疟原虫;而另一组则效果不明显,因为疟原虫已经有抗药性;第三组则出现死亡。于是,求异归纳出猜想:青蒿提取物能有效治疗疟疾。后来的大量实验确实证明,青蒿素就是有效治疗疟疾的特效药。
3)并用法,又叫,求同求异并用法。同时使用以上两种方法。
4)共变法
比如:
我们发现把水放进冰箱的冷冻室,水会结冰。如果是放进锅里加热,水会变成蒸汽。于是我们归纳出猜想:水是液体,其物理状态会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。温度上升到某个数值,水变成气体;温度下降到某个数值,水变成固体。
5)剩余法
比如:
二十世纪初,日本东京大学化学系教授池田菊苗,在吃晚饭时,意外地感觉到汤的味道与往日不同,格外鲜美。于是他饶有兴趣地用汤匙在羹汤中捞来捞去,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让汤变得鲜美。捞了半天发现,汤中只是比平时多了些海带丝。
于是教授猜想,会不会是多出来的这些海带让汤变得很鲜美呢?后来通过实验,用海带单独分离出了“味美成分”,并证明了这种味美成分是谷氨酸钠盐,并用它作为主要成分制作出了味精。
最后的话
逻辑很烧脑,没有经过训练的人,是很难做到逻辑严谨的。
但这恰恰显示出,逻辑严谨的难能可贵之处。
每一个商业现象背后,都有其商业逻辑。
若你也有好作品想投稿,欢迎来信~投稿邮箱:readclubrun2me.